IEEPA vs. 貿易法 122 條款
美國最高法院於2026年2月20日以6-3裁定,總統特朗普依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廣泛「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及其他相關關稅超出授權範圍、違法。此裁決直接廢止了先前以IEEPA為基礎的全球性與針對特定國家的關稅措施。特朗普政府迅速反應,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Section 122),宣佈對幾乎所有進口商品加徵15%。
法律依據與權限:
- 對等關稅 (IEEPA):基於《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國家緊急狀態」為由,將貿易逆差或毒品流入視為國家安全/經濟威脅,允許總統廣泛行動。但最高法院認定此法不授權總統徵收關稅,屬濫權,已被裁定違法。
- 122 條款 (貿易法):出自《1974年貿易法》,專門針對「國際收支嚴重失衡」(balance-of-payments problems)的短期工具,總統可直接實施,合法性較強,但受嚴格限制。
稅率與時效:
- 對等關稅:無固定上限、無時間限制,先前對某些國家/產品普遍達雙位數甚至更高,曾使美中關稅高達100%以上。
- 122 條款:有150天效期限制,最高稅率通常限制在15%,屬臨時性質。
影響範圍:
- 對等關稅:主要目標是普遍性加稅 (10%-15%或以上),可精準打擊特定國家,強制製造業回流。
- 122 條款:採取全球統一稅率(目前15%),較少國別差異,可做為更穩定、更具法理基礎的關稅替代方案。
最新影響與贏輸家速覽
- 中國:先前IEEPA下平均關稅高達30%以上(部分疊加更高),裁決後大幅緩解,預估降至20-25%區間(視剩餘其他措施),北京在即將到來的峰會中談判籌碼上升。
- 巴西、墨西哥、加拿大:先前高稅率國家受益最大,平均稅負顯著下降;加拿大與墨西哥USMCA合規商品維持豁免或低稅。
- 英國:先前透過雙邊協議享較低稅率(約10%),目前在新15%全球稅率下稅率略升,但政府聲明將維持既有協議。
- 日本、韓國、台灣:先前簽署貿易協議國家陷入不確定性,新全球15%稅率可能適用(除非豁免或協議調整),但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表示「預期遵守既有協議」,後續談判空間大。
經濟學家估計,若150天後未續,平均有效關稅率將回落,但特朗普強調「貿易政策不變」,未來可能透過其他途徑(如Section 301、國會立法)延續保護主義。短期將重新洗牌貿易贏家與輸家,但也掣肘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權力,因其他法案通常需要經過國會批准,或需要事先做調查才能實施,不能夠即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