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的强积金帐户有三大种类:供款帐户、个人帐户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供款帐户:
根据香港法例,凡在香港工作而又符合薪金要求的人士,都要强制性将薪金的5%作爲强积金。因此,在受僱时,僱员需根据僱主所参加的强积金计划开立一个帐户作强积金供款,即供款帐户,其后每月存入薪金的5%和僱主供款的5%,直至离职为止。
个人帐户:
每当转工后,前一份工作用作强积金供款的供款帐户就会变成个人帐户,用于滚存之前受僱时所累积的强积金。因此,多次转工的人士会拥有多个个人帐户,为了方便管理,应该将帐户整合为一。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就是每年课税时可以将供款金额用于申请扣除个人入息税。由2019-20开始的每个课税年度,扣税额上限为每年$60,000港元。然而,有一点需要留意,就是有关扣税限额是和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共同分配,即是当你同时拥有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时,如果合计金额超过$60,000港元,最多也只能扣税$60,000港元。此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供款和强制性供款一样,须保存至65岁才可提取,亦不能提早取回超出扣税额的供款部分。
想了解更多关于强积金相关的资讯,请留下联络资料,我们专业的客户服务经理会与您联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