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與保安

私隠政策

滙業在此聲明中列出之有關個人資料及數據(“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保留、披露、轉移、保安及查閱的政策及運作常規,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香港法律第 486 章)(“條例”)制定。本部所使用的所有條款與條例和協議書中的意義相同。

當閣下於開立或繼續使用交易戶口、建立、申請及/或繼續使用本公司之服務及/或產品(“該服務”)時,或因法例規定或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發出的指引,閣下可能須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 如果 閣下未能提供個人資料或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全或不正確,本公司或許不能向閣下提供或繼續提供該服務,或無法遵守法例規定或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發出的指引。

1. 個人資料的使用

閣下同意,本公司可因下述之用途及因其他不時由雙方同意的目的或法律規定使用或保留閣下所提供之任何個人資料(不論在終止本協議書之前或之後亦然):

(a) 處理該服務之申請;

(b) 提供該服務,及所涉及的日常運作;

(c) 於申請該服務時進行信用查核,或於正常情況下定期或特別作出之覆核;

(d) 分析、核實及/或查核閣下與該服務有關的信用、付款及/或狀況;

(e) 處理由該服務所引致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利益;

(f) 處理閣下要求的任何付款指示,直接轉帳服務及信貸服務要求;

(g) 閣下與該服務有關的賬戶未清償之款項能夠被償還;

(h) 促銷以下本部第 3 條款內所述的服務、產品及其他標的;

(i) 協助其他機構進行信用查核及追討欠債;

(j) 確保閣下的信用維持良好;

(k) 改善、加強、設計或發行供閣下使用的現有的或新的金融服務或相關產品;

(l) 決定閣下與本公司之間的債務數額;

(m) 向閣下及為閣下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士追收欠款;

(n) 使本公司能履行對本公司有約束力的法例規定,或因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要求本公司遵守的條例而作出

披露的責任;

(o) 促使本公司遵守反洗錢的義務;

(p) 促使本公司遵守任何適用的守則、指引及業界成規,並使本公司能履行對監管機構或其他機構的義務;及

(q) 與上述任何項目有關之用途。

2. 資料的披露

本公司持有的客戶個人資料將予保密,但本公司可能會把閣下之個人資料按本部第 1 條款內所述用途披露及轉

移予以下各方(不論在香港內或外):

(a) 僱員、代理、承包商或任何向本公司提供有關業務運作之行政、信貸資料、信貸融資、債務追討、電訊、

保安支援、電腦、繳款、執行交易服務、證券及/或合約結算或交收服務或其他服務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b) 任何對本公司有保密責任之人士,包括滙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其所有附屬公司( “滙業集團“)內已承諾保密該等資料;

(c) 任何與閣下已有或建議有交易來往的金融機構或交易商;

(d) 任何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及於欠帳時給予收數公司;

(e) 任何承讓或受讓本公司與閣下有關的權利之實際或建議承讓人或受讓人;

(f) 任何為閣下的責任提供或建議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士;

(g) 根據對本公司具法律約束力的規定,本公司需履行披露責任的任何人士、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

(h) i) 滙業集團之任何成員;

ii) 第三方金融機構、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提供者;

iii) 第三者獎賞、年資獎勵、優惠計劃或合作品牌供應商;及

iv) 本公司之合作品牌夥伴(在申請有關服務及產品時會提供合作品牌夥伴的名稱)。

有關個人資料可能轉往香港以外。

3. 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

閣下明白並同意,我們(滙業證券有限公司)為了向 閣下提供與(i)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或買賣的證券及(ii) 其場外交易相關的服務,以及為了遵守不時生效的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規則和規定,我們可收集、儲存、處理、使用、披露及轉移與 閣下有關的個人資料(包括 閣下的客戶識別信息及券商客戶編碼)。在不限制以上的內容的前提下,當中包括―

(a) 根據不時生效的聯交所及證監會規則和規定,向聯交所及/或證監會披露及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客戶識別信息及券商客戶編碼);

(b) 允許聯交所:(i)收集、儲存、處理及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客戶識別信息及券商客戶編碼),以便監察和監管市場及執行《聯交所規則》;(ii)向香港相關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監會)披露及轉移有關資料,以便他們就香港金融市場履行 其法定職能;及(iii)為監察市場目的而使用有關資料進行分析;及

(a) 允許證監會:(i)收集、儲存、處理及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客戶識別信息及券商客戶編碼),以便其履行法定職能,包括對香港金融市場的監管、監察及執法職能;及 (ii)根據適用法例或監管規定向香港相關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披露及轉移有關資料。

閣下亦同意,即使 閣下其後宣稱撤回同意,我們在 閣下宣稱撤回同意後,仍可繼續儲存、處理、使用、披露或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以作上述用途。

4.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本公司擬將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本公司為該用途須獲得閣下的同意(包括不表示反對)。就此,請注意:

(a) 本公司會將不時持有有關閣下姓名、聯絡資料、產品及其他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為、財務背景及

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b) 可用作促銷以下類別的服務、產品及標的:

i) 財務、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服務、產品及措施;

ii) 獎賞、年資獎勵、優惠計劃或任何計劃及相關服務、產品及措施;及

iii) 本公司合作品牌夥伴之服務及產品(在申請有關服務及產品時會提供合作品牌夥伴的名稱);

(c) 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可能由本公司及或以下方提供或徵求:

i) 滙業集團之任何成員;

ii) 第三方金融機構、證券、商品及投資服務提供者;

iii) 第三者獎賞、年資獎勵、優惠計劃或合作品牌供應商;及

iv) 本公司之合作品牌夥伴(在申請有關服務及產品時會提供合作品牌夥伴的名稱);

(d) 除由本公司促銷上述服務、產品及標的外,本公司亦擬將本部第 4(a)條款所述的資料提供予本部第 4(c)條

款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於促銷該等服務、產品及標的中使用,而本公司為此用途須獲得

閣下的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如閣下不希望本公司使用或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予其他人士作本部第 4 條款所述直接促銷用途, 閣下可向本公

司發出書面通知至本部第 5 條款所述地址並註明閣下之姓名、 地址及戶口號碼, 以行使閣下拒絕參與的權利。

5. 個人資料的查閱及更正

根據條例規定,閣下有權:

(a) 核查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之個人資料;

(b) 查閱本公司所持有閣下之個人資料;

(c) 要求本公司更正閣下任何不正確之個人資料;

(d) 確定本公司有關個人資料及持有之個人資料種類的政策及運作程序。

按照條例規定,在處理查閱個人資料要求時,本公司有權收取合理費用。所有查詢、更正個人資料或關於政策

和運作程序及所持個人資料類別的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寄往以下地址:

私隱保護主任
滙業證券有限公司
滙業金融期貨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2號六國中心5樓